【昆明市】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机构: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6年4月8日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26年底,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到2030年,达到50%以上。
二、实施范围
(一)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项目原则上应采用装配式建筑;
(二)保障性住房项目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
(三)房地产开发项目应按要求比例采用装配式建筑。
三、支持政策
(一)土地出让优惠:在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装配式建筑要求,给予适当优惠;
(二)财政奖补:对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给予财政奖补;
(三)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对装配式建筑项目给予信贷支持;
(四)容积率奖励:对采用装配式建筑的项目给予容积率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装配式建筑发展协调机制;
(二)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制定适合本地的技术标准;
(三)培育产业队伍,支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
(四)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装配式建筑质量。
五、实施时间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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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原文链接:https://zfcxjw.k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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