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以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
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18日
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包括:
- 施工总承包资质新申请、增项、升级
- 专业承包资质新申请、增项、升级
- 施工劳务资质备案
异议处理: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企业的资质申报资料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蜀绣西路69号
- 联系电话:028-61889329
- 邮政编码:610042
后续事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按程序核准并公告。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待调查核实后再行处理。
注意事项:
(一)公示企业应认真核对公示信息,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更正。
(二)申报企业可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政务服务-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具体审查意见。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7日
来源: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原文链接:https://cdzj.chengdu.gov.cn/cdzj/c180810/2026-04/07/content_a76081083cbc4f4e9f03324b541906d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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