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预算】工程结算审核中的争议项处理方法
【项目概况】项目类型:某高层住宅,地上28层
合同类型:工程量清单计价,单价合同
当前阶段:结算审核阶段
【造价问题】
项目结算送审金额8500万元,审核后核减1200万元,核减率14%。施工方对部分核减项有异议。
主要争议项:
1. 土方工程:施工方按实际开挖量结算,审核按设计开挖量
2. 变更签证:部分签证手续不全,审核不予认可
3. 材料调差:施工方主张调差,审核认为合同约定不调
4. 措施费:施工方按实际发生计取,审核按费率计算
【核心疑问】
1. 土方工程量如何确定?设计量与实际量的差异如何处理?
2. 变更签证的有效性如何认定?
3. 材料调差的合同约定如何理解?
4. 措施费的计取方法?
【期望】
希望有造价审核经验的同行分享结算审核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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